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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欠债还钱!欠债还钱!

    信息发布者:高台百事通
    2017-08-03 11:16:53    来源:高台新闻   转载

    甘肃省高台县人民法院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

    2017年第二期)

   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翠玲与被执行人盛永青、顾金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,被执行人盛永青、顾金军拒不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偿还义务。现申请执行人王翠玲提出悬赏执行的申请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五十五条之规定,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:

    被执行人盛永青,男,汉族,1973年2月10日出生,甘肃省高台县人,住高台县城关镇时代小区2号楼1单元101室,身份证号码:622225197302100013。未履行标的42145元。

   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盛永青具体下落的,给予500元奖励。举报被执行人盛永青藏匿、转移的财产线索使得案件得以执结的,给予500元奖励。

    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。

    举报联系电话: 18193661299

    0936-6635836

    2017年7月31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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